什么樣的汽車該報廢
什么樣的汽車該報廢?
達到*報廢標準或者雖然未達到*報廢標準,但發(fā)動機或者底盤嚴重損壞,經(jīng)檢驗不符合*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,或者不符合*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,稱為報廢汽車。
而根據(jù)我國的《汽車報廢標準》,民用車屬于下列情況之一時就應當報廢:
1.輕、微型載貨汽車(含越野車)、礦山作業(yè)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公里;重、中載貨汽車(含越野車)累計行駛40萬公里;特大、大、中、輕、微型客車(含越野車)、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;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公里;
2.非營運的小、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,超過15年以后每年必須檢驗2次,檢驗不通過的;
3.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,無法修復的;
4.車型淘汰,已無配件來源的;
5.汽車經(jīng)長期使用,耗油量超過*定型車出廠標準規(guī)定值50%的;
6.經(jīng)修理和調(diào)整仍達不到*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;
7.經(jīng)修理和調(diào)整或采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后,排放污染物仍超過*規(guī)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。
除19座以下出租車和輕、微型載貨汽車(含越野車)外,對達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、貨車輛,經(jīng)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(jù)*機動車安全排放有關規(guī)定嚴格檢驗,性能符合規(guī)定的,可延緩報廢,但延長期不得超過本標準第二條規(guī)定年限的一半。所有延長使用年限的車輛,都需按公安部規(guī)定增加檢驗次數(shù),不符合*有關汽車安全排放規(guī)定的應當強制報廢。 此外,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,一個檢驗周期連續(xù)3次檢驗都不符合*標準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(GB7258-2004)規(guī)定的,收回號牌和行駛證,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。當然,3個周期不年審檢測的話也會被強制報廢。
從上面的車輛報廢要求我們可以看出,*常用的私家車只要油耗、排污等方面表現(xiàn)正常,并且檢驗合格就能一直使用。但如果無法通過檢驗,又不想被收回號牌的話,就得盡快交警車輛管理所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(xù)。
Tips :
“連續(xù)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(nèi)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”的規(guī)定,并不是指連續(xù)3年未獲得檢驗合格標志?,F(xiàn)行機動車年檢規(guī)定是,非營運的全新機動車前6年是兩年一檢,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檢,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檢。按照這個計算標準,一輛全新的私家車,連續(xù)3次即連續(xù)6年未年檢就會被強制報廢。而對于超過15年的老舊車,連續(xù)3個檢測周期(即1年半)未獲得合格標志,就將被強制報廢。